各县(市、区)文明办,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文明办,市直有关部门,驻沧各单位:
为把“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推动“爱沧州、做贡献、干成事、出亮点”活动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营造“实干兴沧”的社会氛围,推进现代化沿海强市建设。市文明办决定开展第四届“沧州能人”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比本领、做贡献、干事业、兴沧州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范围:凡具有沧州户籍的常住居民、在我市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外地来沧从业人员和在外地工作的沧州人均可参评。
条件:“沧州能人”是品德良好,才能超群,业绩突出,奉献社会的先进人物。
三、活动步骤
(一)推荐阶段(8月下旬)
本次评选采用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文明办、市直相关部门和驻沧各单位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能人的选拔,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每个市直部门、驻沧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并于8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市文明办。
申报材料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纸质材料,包括:《第四届“沧州能人”推荐审批表》、150字左右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式2份。第二类为电子版,包括《第四届“沧州能人”推荐审批表》、150字左右事迹简介、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近期正照1张、工作照2张。市文明办电子信箱:czswmbjyk@163.com(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报送,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
2、群众推荐:各界群众均可推荐,也可自荐。推荐有两种方式:
(1)网络推荐。在沧州文明网、沧州新闻网“沧州能人”活动主页发帖推荐或通过邮箱(czswmbjyk@163.com)推荐均可。
(2)电话或信函推荐。可直接通过电话或信函向市文明办推荐,也可根据协办媒体发布的启事要求和联系方式向媒体推荐。推荐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姓名、单位、简要事迹等,同时需提供推荐人的姓名、单位、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
推荐电话:0317-2160350
邮址:沧州市文明办(御河路1号) 邮编:061001
(二)投票和评审阶段(9月下旬)
1、初审阶段
推荐结束后,组成“沧州能人”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分别征求纪检、综治、防范、检察、计生、工商、税务、环保、金融等部门的意见。
2、投票阶段
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文明网、沧州新闻网上刊登候选人简要事迹,对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刊登选票,接受市民群众投票。
3、综合评审阶段
根据评选标准,采取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委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提出“沧州十大能人”及40名“沧州能人”名单,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
(三)表彰奖励和深入宣传报道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
1、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沧州十大能人”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隆重表彰;同时评出组织奖和推荐奖若干名,一并予以表彰。
2、两报两台和沧州文明网组织精干力量,对“沧州十大能人”典型进行集中采访、深入报道,宣传“沧州能人”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记录“沧州能人”的成功经验。
3、组织“沧州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座谈会,进一步推介和彰显“能人”精神。
4、编辑出版《才擎狮城》第四卷,扩大“沧州能人”的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各县(市、区)文明办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认真推荐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并在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形成学典型、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沧州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第四届“沧州能人”推荐审批表 (见学校OA通知)
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