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强化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8月2日,我校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强化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委委员参加了会议,组织宣传部和纪检监察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健主持。
会上,组织宣传部部长于鹏首先宣读了省委《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与会人员在前期自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领会了文件精神。随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依次进行了民主生活会主题发言,大家分别联系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谈了自己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要求的体会和感悟,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大家还认真对照要求找差距、摆不足,对每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并就落实“两个责任”做出郑重承诺。
最后,党委书记刘健发表讲话,畅谈了学习感受,并对与会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刘书记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学校党委和纪委必须切实承担好这“两个责任”,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刚才党员干部的发言真诚恳切,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查摆问题深入,原因剖析深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的目的。刘书记还分别结合每位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具体谈了对大家的要求。他希望各位党员干部继续围绕“强化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三查三解决”活动,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