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沧州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在市检察院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闫继红同志及市文明办领导出席会议;我校党委书记刘健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孔德才首先宣读了《关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区)和继续保留的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的通报》;闫继红部长为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颁奖。
会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领导作了大会交流发言。我校党委书记刘健同志作了题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人之城”建设的排头兵》的交流发言,从三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一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二是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不断提升校园文明程度;三是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
随后,市检察院领导宣读了创建文明城市的倡议书。最后,闫继红部长作总结发言,她对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祝贺,回顾和展望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她指出,目前正值全市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推进“五城”建设的关键阶段,希望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沧州“五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