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和沧州市科学技术局《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培养人才,促进就业的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科研助理共2名。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本次招聘只接收邮箱报名,电子邮箱:czyzrsc@163.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将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及附件名称务必使用“姓名+学校+专业+应聘岗位”形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科研处依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主要包括: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开具由就读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正常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竞聘演讲,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对科研助理岗位的认识及未来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为3至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一周内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四) 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产生的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经审批,确定最终人选,同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五) 公示
根据考生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一年,工资待遇每月2800元。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登记表》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