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广大教职工及亲爱的校友们:
根据学校“十四五”校园建设规划目标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重建学校校史馆。为全面、真实记载并反映学校自1958年建校以来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办学成就,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和历届校友的爱校热情,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学校自建校以来的实物、图片、声像、文献等各类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类别
(一)证件证书
主要包括: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袖标、袖章等的实物和照片;
2.校友和师生员工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如早期的学生证、借书证、阅览证、毕业文凭、饭票等)的实物和照片;
3.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毕业合影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4.获各级各类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二)教材教具
主要包括:教案(手稿)、教材、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教具等。
(三)刊物书籍
主要包括:
1.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尤其是创刊号)及校报、学报;
2.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包括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
(四)照片类
主要包括: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
2.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
3.反映早期校容、校貌及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
4.上级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
5.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
6.受各级表彰的先进个人照片;
7.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
8.反映师生员工工作、学习、文体生活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旧照片,如学习和社会实践场景、校友毕业照等;
9.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与文体活动方面的老照片;
10.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
(五)音视频资料
主要包括:
1.学校重大活动的音视频资料;
2.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影像资料;
3.学校各系部拍摄的教学、比赛等视频资料;
4.建校以来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音视频作品。
(六)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二、征集原则
校史资料征集主要以文献、图片、实物为主。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能反映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捐赠人将个人所有的物品无偿捐赠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物品归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所有。
(二)借展使用。借展人将物品借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使用,但物品所有权归借展人所有。
(三)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年限:1958年建校至今。
(二)对于提供的实物,请提供者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涉及人员的姓名和相关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符合校史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校史馆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
(四)价值较高或十分珍贵的物品,学校将与提供者具体协商收藏及展出办法。
(五)所有入展物品将由校史馆筹办方颁发收藏及入展证书,对贡献突出者将邀请参加校史馆开馆仪式。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南大道广州路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宣传部(如需邮寄信件物品,请务必来电通知,以免邮寄信件物件丢失)。
邮编:061000
联系人:孙浩、李丽
联系电话:0317-5508089;0317-5306271
电子邮箱:xuantongbu@163.com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史馆重建工作筹备小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