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6来源:浏览数:

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为防止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指示、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具体要求和《沧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全校上下高度重视,确保国家、省、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学校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包括:

1.学校党政办公室面向全校师生发布通知和倡议,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正确面对疫情防控,不信谣、不传谣;要求家属区教职工和校外居住教职工不聚会,不聚集,不串门;全体教职工取消外出旅游、培训和学习,居家生活,减少外出,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起草通知,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师生发布疫情防控的措施。

3.学工部负责指导各系,每天汇总学生体温情况,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由学生本人反馈,实行学生体温“零报告”制度,学生体温异常马上联系当地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核查等工作。

4.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学生实习单位,印发春节假期延迟返回实习岗位的通知,并和实习单位接洽,按照当地所属政府、卫健部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要求。

5.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做好学生返校前学校教室、宿舍、环境的消毒准备工作,学生返校前,做好卫生工作和消毒工作,确保校园环境的干净、整洁和卫生,为师生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

6.学校医院(含卫生保健科)要结合疫情防控的进展,推荐正确的日常预防和药物预防的方法。开学前做好药品、耗材和相关用品的购置和准备工作,并且相关定点医院保持密切联系,明确发热患者的诊疗流程和处置预案。

三、增强纪律意识,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对待疫情防控工作。学校行政值班要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定期检查和抽查;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沧州市,如果离开,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党政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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