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学〔2013〕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始2013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2013届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者均可自愿报名,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
二、报名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方式
2013年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报考专业及选拔数额参见《2013年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医学类选拔专业及数额》(附件3)中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8:00—3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提交材料
1、3月29日考生到学校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考生须自带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2、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为加强考试管理,2013年我省专接本考试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将进行指纹验证。
3、2013年5月3日-5月10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选拔:
1、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1日,上午(公共课):8:30至11:35,以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下午(专业课):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选拔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分配:
外语120分,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医学专业课考试总分值3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详见附件4)
4、选拔录取: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四、其他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2013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2年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条件及办法: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2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12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间及材料: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3月18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省级或地市级民政部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各专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退役士兵报名相关材料和数据库文件需于2013年3月25日之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3、退役士兵必须在教育厅公布的2013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是否允许跨专业报考请考生提前与报考院校联系确认。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同时签写《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3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